各区、县、局、控股(集团)公司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市直属单位、驻津单位:
按照《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和《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受理201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时间:
2013年5月13日(周一)至17日(周五),每日9:00—17:00,过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受理地点:
天津医科大学(东院)广东路校区(8号楼)一楼
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(广东路与马场道交口处)
电话:60357367(受理期间有效)
三、各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初审工作,筛选优秀成果予以推荐,保证推荐质量。201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、限额推荐。你单位推荐数量为 项,超出推荐数量的,不予受理。推荐201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。